根据国家《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近日我委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全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检查鉴定,现将病残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7日。如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办公室反映或举报。
监督联系电话:0527-84359919
0527-84353172
宿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07月01日
附:宿迁市2024年05月10日病残鉴定名单
序号 |
单位全称或者申请事项 |
姓名 |
鉴定结论 |
1 |
供养直系亲属鉴定 |
吕正领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宿迁市新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王书敏 |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