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宿迁市委关于制定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宿发〔2020〕21号)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将《“技能宿迁”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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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技能宿迁”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技能人才扩量提质,为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加快培育“6+3+X”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制定“技能宿迁”(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要求职业教育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系列指示精神,紧贴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实施“技能宿迁”三年行动,倾力打造“技能宿迁”品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技能宿迁”行动,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技能人才结构与产业需求更加匹配,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更加融合。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各行业(领域)能工巧匠为重点,以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导,三年行动期间,全市每年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其中:数字技能人才5000人,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到2024年,实现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00万人,每万名高技能人才占比达900人,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300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5000人。着力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工作学习全周期、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培训载体建设,推动各地建设职业覆盖面广、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为主导、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市场化培训为补充,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技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工作体系。
——提升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等管理政策,不断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强化技工院校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的主体作用。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聚焦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新工种快速发展的形势,补齐重点行业、紧缺职业、急需工种的人才评价资源短板。健全企业自主评价、第三方社会化评价质量监管机制,推进评价全过程、全领域监管。实现技能等级认定不断提质扩面,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校企互助合作、行业组织支持的多层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体系。
——优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按照“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求,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制定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倡导集中办赛、开放办赛,不断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围绕全市2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 “百企岗位练兵、百场技能竞赛、百万技能人才”活动。市、县(区)人社部门牵头统揽,协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联动推进。建立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技能状元大赛为引领,宿迁市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行业企业大赛为补充的技能竞赛体系。
——完善人才补贴政策体系。加强对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的分析评估,紧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集成现行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出台配套举措。以培养和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为目标,构建涵盖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项目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贯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全过程的政府补贴支持体系。
四、重点举措
(一)就业培训强基行动。着力发挥就业培训在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聚焦省人社就业培训“云眸工程”,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就业培训全过程监管软硬件系统,加强对就业培训工作的实名制管理和全过程监管。聚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帮助劳动者掌握技能、就业增收。每年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万人,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500人。
(二)岗位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促进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引导企业适应生产经营、技术进步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大规模组织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升培训层次,开发贴合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方案,推广订单式、套餐式培训,打造培训品牌和精品项目,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申报新职业(工种)职业标准开发,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试点开展“党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模式。引导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每年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不低于4万人次。
(三)乡土人才开发行动。结合宿迁特色乡村产业集群、百亿级产业发展需要,推行“培评一体”模式,建设一支有职称、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制定宿迁市乡土人才培养评价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鼓励返乡就业创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人才信息建库、聚焦技艺技能传承、举办承接乡土技能人才赛事、优化完善职称政策、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搭建发展平台载体、组织专题高级研修、激励人才快速成长等方面重点开展乡土人才培育。每年培养乡土人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000人以上,取得各级职称600人以上。
(四)数字技能专项行动。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集成电路、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重点领域,通过三年努力,着力建设集培训、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于一体的数字技能人才培育机制。积极开发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新职业(工种)培训资源,以数字经济产业和数字化转型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数字技能提升培训,年培育数字技能人才不低于5000人。鼓励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师资培养、招生规模等方面向数字人才倾斜。围绕数字产业衍生的新职业、新技能、新工艺,以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为抓手,积极开发数字技能类评价标准,加快培育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备案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
(五)校企合作拓展行动。突出技工院校思政引领,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与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每年开设本地企业“订单班”“冠名班”25个以上,每年建成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和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加大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型二级产业学院建设。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每年开展社会化培训2.3万人次以上,并积极开展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认定高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20%。推动技工院校大力举办社区学院,探索实践就近培训、贴近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就地培养适用型技能人才。引导技工院校深入企业,主动对接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创新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模式,组织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1500人以上。
(六)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紧紧围绕宿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链培育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增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动态出台宿迁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加大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万人,其中每年新增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00人以上。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技师学院申报省级高级技师研修承训基地,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七)工程人员“双师”行动。适应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趋势,贯通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树立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宿迁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办法》,对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符合要求可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际工作业绩,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论文(技术小结)答辩,评价通过即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年培养500名以上工程人才取得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一支“双师”工程人才队伍。
(八)产业人才自主评价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灵活运用传统考核、技能竞赛、业绩评审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才自主评价,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产业、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鼓励酿造(酒)、玻璃、花木、纺织等传统产业加大技能等级认定规模,备案企业覆盖面不断扩面提质。加强部分技术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委托第三方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每年新增备案机构50家,自主评价技能人才3万人。
(九)百场大赛竞技行动。围绕全市“6+3+X”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相关工种,开展“百企岗位练兵、百场技能竞赛、百万技能人才”活动,积极拓展新领域、新行业、新职业竞赛,进一步改革创新组织形式、办赛规模、奖励措施。积极拓展新领域、新行业、新职业竞赛。积极组织申报、主办承办国家级、省级相关赛事活动。不断强化世赛、国赛、省赛等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选拔、集训、保障、服务机制,通过实施“青苗计划”构建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大赛选手梯队。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并将竞赛结果与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各县(区)每年组织15场次以上技能竞赛,市各功能区每年组织6场次以上技能竞赛,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十)百名工匠培育行动。积极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建设具有优秀品质、高超技艺和创新精神的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动能、塑造优势、创建品牌,不断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培育更多“宿迁工匠”。鼓励县(区)人社部门探索开展本地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每年培育宿迁市企业首席技师20名,宿迁市技术能手50名,建设宿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效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地方人才大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市局成立推进“技能宿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能建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技能宿迁”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序时进度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把“技能宿迁”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要事来抓,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推进计划,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纵向联动,强化项目集成及示范带动,凝心聚力破解困难问题。要加强横向协调配合,积极同组织、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密切沟通,整合资源,可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技能宿迁”行动。
(三)强化考核,督查推进。“技能宿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注重规划引领,按照序时进度对标对表完成既定目标,市局将根据各地推进情况进行系统化督查,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强化绩效评估,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人社系统年度考核打分依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深入企业一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实施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举措,主动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力打造 “技能宿迁”品牌,唱响“技能创造美好生活”主旋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1、“技能宿迁”行动(2022-2024年)主要指标
2、“技能宿迁”三年行动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一
3、“技能宿迁”三年行动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二
4、“技能宿迁”三年行动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三